关于组织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附件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四、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其他申请人条件详见通知原文(附件4)。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宋体4号填写,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请各位申请人于3月31日(周五)16:00前将申请书(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钟海欣老师邮箱。待确定推荐申报课题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海欣
联系方式:0757-86684633(内线:8633)
附件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docx
附件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pdf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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