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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1-09-23 16: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已启动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由四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限申报1项本类别项目。

专题一“银龄专家”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已获2020年银龄专项立项资助。

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由省财政科研资金资助的未完成结题的申报人提出申请“海外名师—个人类”项目。

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不重复支持以往年度“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已经支持的外籍人员。

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不重复支持以往年度“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已经支持的科研人员。

三、专题要求

各专题要求详见网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gd.gov.cn)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老师需提前将个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给科研管理部史铮老师申请个人账号(shizheng@nuit.edu.cn),完善个人信息激活账号方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四)报送方式

专题一和专题二全流程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专题三、四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须在系统中上传的申报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均须发送电子版至科研管理部史铮老师处。

(五)操作指引

申报老师登录平台后点击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项目类别: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找到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即可。

 

若有疑问,欢迎垂询,谢谢!

 

科研管理部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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