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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2]73号关于核对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1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团委:

现将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学分明细表反馈给各学院,请做好核对,若有错漏,请在原始表格中做好勘误,用黄色底色标注,于5月23日(下周一)下午5:00前提交校团委邮箱。另有几点说明如下:

1、本次加分暂不包括就业实践类项目。

2、请各学院从就业系统中导出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5月24日发至校团委邮箱,以便核对实践加分。

3、社会实践证明跟就业协议同一个公司的,➕4分/次,最高不超过文件规定的24分。如果不是就业公司的实践不予以加分。   

    

        附件:1. 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明细表

 

联 系 人:校团委实践部:陆霜   

校团委老师:  彭丽樨 

 

校团委实践部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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