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2]73号关于核对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现将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学分明细表反馈给各学院,请做好核对,若有错漏,请在原始表格中做好勘误,用黄色底色标注,于5月23日(下周一)下午5:00前提交校团委邮箱。另有几点说明如下:
1、本次加分暂不包括就业实践类项目。
2、请各学院从就业系统中导出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5月24日发至校团委邮箱,以便核对实践加分。
3、社会实践证明跟就业协议同一个公司的,➕4分/次,最高不超过文件规定的24分。如果不是就业公司的实践不予以加分。
附件:1. 2022届毕业生自主申报明细表
联 系 人:校团委实践部:陆霜
校团委老师: 彭丽樨
校团委实践部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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