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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2]36号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佛山市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团委、各社团组织:

 根据团佛山市委关于2021-2022年度佛山市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我校今年有“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申报名额1个,“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名额2个,“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推荐申报名额1个,为做好我校的宣传及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共青团员、现职团干部、在校团支部(总支)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 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 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4. 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5. 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区级(高校)及以上团委的荣誉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类评选。1994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以外出生的均不符合参评条件。

 

(二) 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心系广大青年,工作能力过硬。注重深入基层,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或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2021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3. 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4. 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 截至2022年4月1日,专职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团籍年度注册;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

6.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

9.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区级(高校)及以上团委的荣誉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

 

(三) 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第十三季平均参学率原则上达75%以上。

2.组织基础好。成立满3年(截至2022年4月1日)。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本级及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原则上达100%。

3.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中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4.活动开展好。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级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较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5.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9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6.原则上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应获得过区级(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

7.2021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所属团委(团工委)已经被推报为“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 评选流程

 

(一) 所有在校共青团员和团支部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向所在分团委递交申报材料。各校级社团组织成员可向所在社团组织负责人递交申报材料,校团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校级社团组织民主推荐工作。因推荐工作涉及群众评议,任何个人直接向校团委工作邮箱投递申报材料,一律不接收。

 

(二)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肃申报,优中选优。

 

(三)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负责组各学院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校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校级社团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最终可推荐2名个人候选人和1个团支部、校团委组织部最终可推荐不多于2名个人候选人,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主要事迹材料(200字内)、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荣誉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以“佛山市五四评优+学院名称/校团委组织部”邮件命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xiaotuanwei@nuit.edu.cn 。

 

(四) 校团委于4月15日将候选人材料汇总给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

 

 

附件:

   附件1:转发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佛山市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 :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 :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附件5 :2021-2022年度佛山市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学校共青团)

 

联系人:

杨芳(校团委老师)电话:15574816063

叶香芸(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电话:13640177340

项咫瑜(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电话:134320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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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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