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3]53号 关于转发团市委2023年度选拔高校在读大学生兼职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名单的通知
关于转发团市委2023年度选拔高校在读大学生
兼职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社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团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的工作力量,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选拔高校在读大学生兼职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计划
选拔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2023年7月—2024年7月),需在寒暑假期间每周到岗兼职单位全职开展工作不少于3天(具体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在校期间应加强与兼职单位的联系,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开展工作。
二、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学生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佛山市(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或在佛山市辖区内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服从兼任单位管理。
5.无违纪情况、无挂科情况。
三、选拔程序
1.选拔时间:第一批推荐名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后续根据团市委给予的名额,安排第二批人员选拔。若第一批名额已满,则不安排第二批次选拔。
2.选拔方式:各学院推荐2名同学,各社团组织推荐有意向的负责人或干部。所推荐同学需满足上述报名条件。校团委对推荐的同学作进一步选拔,而后将兼职人选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3.推荐方式:推荐人姓名及简历(附件一)请于7月14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iaotuanwei@nuit.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社团组织兼职人选-姓名”。此外,为方便后续联系,推荐人需扫码(附件二)入群。
四、工作内容
1.围绕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及返乡社会实践等工作,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党政中心工作,充分感受佛山城市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
2.围绕“红小荔”正能量传播任务,做好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聚焦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开展党的二十大和团十九大精神宣讲,开展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工作,关爱青少年群体,引导大学生兼职副书记增强团组织使命感和服务青年能力。
3.围绕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大学生兼职副书记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工作,主动设计工作项目,兼职期间完成“五个一”行动:一是组织策划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二是开展一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三是开展一次社区青少年文体活动;四是联系对接一名创业青年;五是开展“我为社区献一策”活动。
4.围绕镇(街道)、村(社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服务和活动。协助团组织书记做好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团员双报到、“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i志愿”等团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区团委要及时规划、认真执行,积极发动青年广泛参与。入选者岗位分配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社区。
2.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各高校团委学生会要加强与周边社区(村)的沟通联系,对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激发参与积极性。
3.强化指导,跟踪进度。各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应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向团市委反馈工作进度与开展情况。在兼职期满前1周向团市委提交2000字以内的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兼职期间的工作亮点、“五个一”完成情况、个人成长、社区治理等内容,不讲套话、不说空话。
4.定期考核,评优激励。在兼职期间,团市委将联合团区委定期对兼职副书记进行实地考评。兼职结束后各区团委应及时收集各村(社区)意见,对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出具兼职证明、工作实绩鉴定意见。对表现优秀者,将作为“五四”团员评优的重要依据,并通报至兼职大学生所在学校团组织。
六、其他
大学生参与社区治理,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群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大学生在时间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引领团员青年在基层一线锤炼意志,锻炼能力。请各学院、社团组织积极转发推进、鼓励学生参与并做好选拔工作。
七、附件
附件一:推荐人简历
附件二: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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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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