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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3]22号 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的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1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的提示》的通知

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抢抓春季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团省委学校部现就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作如下提示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复核一遍信息采集

按照《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的要求,帮扶学生须填写《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团组织推荐→高校团委”流程推荐产生。各学院团委应确保本校帮扶学生均通过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并做好“一人一档”信息采集表登记备份。

二、开展一轮谈心谈话

各相关学院团委应组织结对团干于4月6日(周)前,与帮扶学生进行一轮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帮扶学生求职应聘情况和实际困难,做实做细就业服务,指导学生制定就业策略,争取在春季就业关键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谈心谈话后,结对团干须填写《就业帮扶谈话记录表》(附件2)并交由校团委备份。

三、进行一次电话访谈

校团委4月7日(周五)4月12日(周之间组织专人通过电话访谈(访谈提纲见附件3)了解结对帮扶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自查帮扶真实率和帮扶成功率

四、组织一场专题汇报

校团委4月21日(周五)前,召集学院团委召开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工作推进汇报会,根据电话访谈结果和“团团微就业”系统内结果计算并通报学院团委帮扶真实率和帮扶成功率,学院团委汇报下一步具体举措。

五、注意事项

团省委学校部近期将通过电话访谈帮扶学生的方式,对各高校帮扶学生的团支部推荐情况、帮扶团干的帮扶真实率、成功率进行抽查,并依据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滞后、落实情况不佳的高校进行通报,召集相关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开展调度会。

 

附件: 1.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

2.就业帮扶学生谈话记录表

3.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电话访谈提纲

4.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电话访谈情况统计表

5.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考核指标计算方式

6.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的提示

 联系人:孙嘉

联系电话:0757-8668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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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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