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3]18号 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佛山市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佛山市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今年有“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推荐申报名额1个,“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名额2个,“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申报名额1个,为做好我校的宣传及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共青团员、现职团干部、校院两级团委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
参评资格:成立满3年(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3月1日,下同),2018年至2022年,应获得过区级(高校级)“五四红旗团(工)委”荣誉;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干部配备率85%以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开展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2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的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平均不低于65%;“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参评条件: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其他“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深度开展关于青年的有关调研,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用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团干部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二)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专职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区级(高校级)团委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或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2022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团籍年度注册;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参评条件: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团龄2年以上,(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区级(高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2018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学生团员仅要求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参加过市级“青马工程”培训的优先考虑;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参评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素质过硬。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
3.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以奋斗精神和担当意识勇挑大梁,为党和国家事业奉献青春力量。
(四)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 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在评选推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以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各学院、各社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全面了解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等方式,在推荐集体和个人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各二级学院团委最终可推荐3名个人候选人和1个集体、确定名单后请于4月2号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主要事迹材料(200字以内)、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的电子版,将重命名为“XX学院+“佛山市两红两优”推荐材料”,压缩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xtwzuzhibu@s.nuit.edu.cn。校团委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对参选单位、同学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活动,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推送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附件:
1-3 各类项目申报表
4.申报材料清单与注意事项
5.2023年佛山市“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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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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