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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2]143号 开展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开展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动全团力量帮助大学生就业,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贡献力量,按照共青团中央、团省委“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以我校的农村、城市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需要就业帮助的毕业生。

低收入学生的概念界定:以学校学工部认定登记的各类政策保障学生为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生源地为新疆西藏的学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学生和其他类型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工作内容

全校教师团干部与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结对,摸清就业意向、提供就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关注就业进展、持续跟踪辅导,开展全链条就业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用心用情为结对学生提供“就业帮扶礼包”,帮助学生解决就业中的实际困难。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参与

1)组织帮扶方

全校的校、院两级专职、挂职、兼职教师团干部(含在团内担任职务的毕业班专职辅导员),不含学生专兼职团干部,原则上均须参与到就业帮扶工作中来。

(2)推荐被帮扶对象

以毕业班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学生家庭情况、日常表现等,向学院团组织推荐爱党爱国、品行端正、积极上进、需要得到就业帮扶的低收入家庭学生1至2人。学生需填写《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附件1),经过“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团组织推荐→高校团委”的流程进行推荐。

原则上,经团支部推荐的学生,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均需由各级团干部进行结对帮扶。11月18日前完成推荐。

2.进行结对

1)组织化结对

一是由二级学院团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学生情况摸排,每名团干部(不含学生专兼职团干部)每年与3至5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并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于1123日前录入2023届毕业学生结对信息。二级学院(系)团组织于11月23日前将结对信息造册报校团委备案。

二是校团委本级专职、兼职和挂职团干部以及团委委员(不含学生专兼职团干部)每年与不少于3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并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于1123日前录入2023届毕业学生结对信息,由校团委做好登记造册备案。

2)其他散点结对

其他有就业帮扶需要的学生可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报名。高校团委应每两周梳理一次“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后台数据,对于主动申报、符合帮扶条件的学生,要及时纳入帮扶人员名单,落实教师团干部对接人,主动完成匹配对接。团省委将定期查看后台情况,监督各高校团委对报名学生的响应情况,动态更新结对帮扶信息。

3.开展帮扶

1)摸清就业意向

团干部要一对一了解学生意向行业、岗位、城市、薪资待遇等情况,充分掌握被帮扶学生就业动态,明确帮扶方向。要及时掌握被帮扶学生的就业意向变化,同步更新“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后台数据。

2)提供就业指导

团干部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进行职业规划、就业政策讲解、简历制作辅导、面试训练指导等,用心用情为结对学生提供就业指导。

校团委依托“易展翅”开展“展翅计划”空中宣讲会、青年与职业导师面对面、促就业线下校园招聘会等活动,了解并及时解决就业帮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升就业帮扶的质量与实效。促进学生就业。

3)推荐岗位信息

团干部要将来自各级团组织、学校就业部门、社会各界提供的就业信息,与学生实际需求进行匹配,有重点地向学生推荐不少于2个与其就业意向相符的岗位信息。

校团委将充分关注团省委、各地市团委、学校、社会各界发布的就业信息,每月通过校级主要团学公众号发布不少于1篇相关推送,宣传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4)关注就业进展

团干部、校团委要定期联系学生,了解最新就业进展和求职状态,尤其要重点关注临近毕业还未找到工作的困难学生,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帮助他们梳理当前问题、总结求职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及早确定合适岗位。

5)持续跟踪辅导

学生确定就业去向后,团干部、校团委要继续指导学生完成就业协议签订、就业信息填报等工作,并就如何转换身份、快速适应职场等内容进行交流辅导。

4.记录结果

1)更新就业信息

学生找到工作后,团干部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更新学生就业状态。高校团委、团省委每月1次登录查看本级工作完成情况,并通报完成情况。

2)梳理就业台账

团省委每年715日梳理统计上半年届次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12月15日梳理统计全年两届次毕业生就业帮扶总台账。

四、工作保障及任务分工

1.加强岗位信息供给

团干部要及时将招聘活动、岗位信息送达结对学生。

2.提供新媒体支持

各级团组织要同频共振,学院团委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转发“广东创业”“广东共青团”“广东青联”“广东学联”等平台相关就业信息,加强岗位信息推送力度,为团干部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提供便利。

3.广泛整合资源

各级团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结对学生提供包含就业指导课程、职业测试体验和实物支持等的“就业帮扶礼包”,努力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指导评价

团省委将通过实地走访、核查数据等方式了解各地、各高校就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将帮扶学生就业人数、结对帮扶真实率、帮扶成功率和团干部参与率等方面纳入高校年度考核评价的重点指标。各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将落实就业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的必报内容,进行专章汇报。

同时,团省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先进团干部进行表扬,并在省级范围内进行宣传;对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误差率高的高校团委、团干部个人予以通报。

 

附件:1.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

2.“团团微就业”精准结对帮扶小程序团干部

操作手册

 

工作联系人:孙嘉

电话:1524504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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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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