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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22]94号:关于组织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3 09: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第二批以及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合计35项,详见附件。其中,《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6号)批准立项的项目,共26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3号)批准立项的项目,共9项。

2.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二、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提交结题报告及补充填写项目成果信息。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可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

为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验收,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在平台提交之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属学院的产学合作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审核修改。

2.学校审核。对于2019年第二批项目,由学校完成结题成果审核;对于2020年批次项目,由学校完成结题申请审核及结题成果审核。

3.企业验收。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家组对项目作结题备案审核。项目专家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三、工作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项目验收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至所属学院的产学合作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审核修改。

2.若项目负责人已离职,请各学院/部门安排人员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参加项目验收,力争顺利结项。

3.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4.官方验收通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I4cuKPciLW2hVdX1p9eJQ 

5.本项工作负责人:教务部郭伟明老师,guoweiming@nuit.edu.cn

 

附件: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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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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