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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1]16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本科生周日晚自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5 16: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效夯实学生的专业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7日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本科生集中周日晚自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0级全体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晚自修安排时间为教学第1周至第14周(2021年3月7日-6月6日),时间为每周的周日晚上19:30-21:00。

三、课室安排

根据学校现有教室资源,结合各学院学生实际情况,2020级本科生将以班级为单位统筹集中安排晚自修教室。具体课室安排,详见附件。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2020级本科生晚自修的统筹部署和总体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晚自修的制度设计、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晚自修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实际,制定符合学院情况和学生需求的晚自修制度,明确要求、细化内容、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三)加强晚自修指导

各二级学院要邀请学业导师和专业课教师等利用晚自修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和学业辅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

(四)加强纪律教育管理

学生参加晚自修应严格遵循学校上课纪律,专心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大声喧哗,维护良好的自习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班级要严格加强考勤,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调动班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辅导员老师负责班级晚自修巡查工作,指导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活动。

(五)加强监督检查

校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将随机抽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晚自修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其检查结果定期通报,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各班级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生上晚自修情况的检查,将学生上晚自修的表现情况要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六)加强宣传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晚点名、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大对学生上晚自修制度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学生参加晚自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各二级学院要总结加强对学生晚自修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报学工部和教务部;学工部将组织专题宣传报道。

(七)加强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部负责晚自修教室保障工作,根据晚自修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开门(根据天气情况开空调)。

 学生工作部、教务部

                              2021年3月5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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